導讀
商標提交注冊申請,總是有諸多阻力,存在著不可避免的風險,并不能保證百分之百通過,商標駁回就屢見不鮮了。商標申請被駁回占注冊失敗原因的大部分。會有諸多情況導致申請被駁回,申請之前,申請人必然要有效規(guī)避商標被駁回致因,商標才有通過的可能。
先風知識產權通過整理,羅列出商標被駁回的原因,以及如何挽救這些注冊失敗的商標。
1、他人注冊在先
商標審查員進行商標審查時,首先會對商標數(shù)據(jù)庫進行檢索,若發(fā)現(xiàn)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冊申請的話,就會根據(jù)“申請在先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yè)或個人。
這種商標相同被駁回的情況一般是因為商標查詢存在盲期導致的,屬于不可避免的客觀原因,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由于商標注冊申請人的疏忽導致的。
一些企業(yè)或個人沒有經驗,不熟悉商標注冊流程,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前沒有進行商標近似查詢,造成申請商標與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相同的情況,因而商標被駁回,白損失了注冊費。
2、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駁回。
一般來說,在商標取名和logo設計時,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產生傍名牌的想法,則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駁回。
3、商標名稱屬于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
行業(yè)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征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如“蘋果”不可作為水果商品的商標,“蠟染”也不可作為布的商標。
4、商標缺乏顯著特征
當申請的商標過于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5、用了不被允許注冊的標志
《商標法》規(guī)定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注冊使用的標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產地產生誤認的名稱或標志都不可注冊為商標,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許的標志作為商標注冊,則會被駁回,不予注冊。
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者類似都有可能會導致商標駁回情況出現(xiàn),而此時,復審就成為了唯一出路,可快速救活商標。商標復審是一項較為嚴謹性工作,專業(yè)性極強,建議企業(yè)委托給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把握住時機,節(jié)省時間,給商標一個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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