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馳名商標
中國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其涵義可以概括為: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對于什么是“相關公眾”,《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是這樣規(guī)定的: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馳名商標認定的全部流程分為如下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接觸與初步判斷;
第二階段:簽訂委托協(xié)議書 ;
第三階段:申報材料準備階段;
第四階段:正式申報階段;
第五階段:公示報道,在《中國馳名商標》雜志和“中國馳名商標網”上對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yè)進行宣傳,并錄入中國馳名商標數(shù)據庫。
三、企業(yè)申請認定中國馳名商標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2)證明該商標持續(xù)使用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xù)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qū)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qū)域等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