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中國提出商標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yè)者、個人合伙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
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愿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2001年11月1日起,中國商標局開始受理自然人注冊商標申請,但自2007年2月28日起,商標局已經不受理純粹的中國境內自然人注冊商標申請,中國境內的自然人申請商標的,必須執(zhí)有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中國商標法執(zhí)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一萬余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45個類,申請商標注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注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范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有利于審查人員的核準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fā)生申請日的先后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
4、商標申請注冊的方式:通過商標代理機構提交商標注冊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通過紙件方式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申請網上報送申請的,可以向商標局領取數字證書進行網絡申報。以紙件方式申報的,商標申請日為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之日,以網絡方式申報的,以網絡申報日為申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