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最近幾年除了三星蘋果爭奪戰(zhàn)、加多寶和王老吉商標戰(zhàn),還有一個大家日常生活離不開的“老干媽”也曾經歷了長達五年的商標爭奪戰(zhàn)。
貴州“老干媽”聲名鵲起,仿冒者也蜂擁而至
老干媽創(chuàng)始人陶華碧憑借自己特有的風味聲名鵲起,然而,隨著市場的發(fā)展,各地假冒、仿冒者蜂擁而至,市場上出現(xiàn)“老干媽”成群的尷尬現(xiàn)象,在眾多“老干媽”中,湖南華越“老干媽”最為出名。該產品的包裝瓶貼與貴州老干媽的極為相似,除陶華碧肖像換成華越劉湘球肖像,以及產品批號、執(zhí)行標準、生產廠家等文字不同外,其余圖案的色彩、圖形、文字均相同,此外,華越產品的外包裝紙箱與貴州老干媽的也極為相仿。該公司向專利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瓶貼除黃色橢圓圖案變成黃色菱形圖案外,其余均未有實質性變化。盡管如此,國家專利局仍然在貴州老干媽瓶貼獲外觀專利兩個月后,向華越公司授予了此瓶貼的外觀專利。
遭遇強勁對手——湖南華越“老干媽”
貴州老干媽先后4次向國家工商局申請注冊“老干媽”,被工商局以“老干媽”為普通人稱稱謂駁回。貴州老干媽再次申請注冊“陶華碧老干媽及圖”商標。同年,湖南華越公司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劉湘球老干媽及圖”商標,但兩個月后,商標局只對華越的“劉湘球老干媽和圖”商標進行了公告。貴州老干媽對此不服并提出異議,同時,華越也以其商標已獲注冊為由,向商標局提出了“陶華碧老干媽及圖”商標的異議。國家商標局對兩個異議裁定:兩家共同使用“老干媽”品牌。
貴湘兩個“老干媽”開始爭奪戰(zhàn)
縱觀“老干媽”案例,貴州老干媽在創(chuàng)業(yè)伊始并沒有考慮過注冊商標,僅是使用。后期隨著各種老干媽的誕生陶華碧才想到保護老干媽這個品牌,然而一場激烈的搶奪戰(zhàn)開始了。
在向工商局提出商標異議的同時,貴州老干媽還一紙訴狀,將華越告上了法庭,但法院判決只要求華越停止使用和銷毀其獲外觀專利前的“老干媽”瓶貼。
貴州老干媽對工商局裁定和法院判決均不服,又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異議復審。
兩個月后,北京市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本案為不正當競爭,湖南老干媽停止在風味豆豉產品上使用“老干媽”商品名稱;停止使用與貴州老干媽風味豆豉瓶貼近似的瓶貼;賠償貴州老干媽經濟損失40萬元。
“老干媽”品牌爭奪戰(zhàn)警示:商標注冊要及時
經過近5年的“老干媽”商標爭奪戰(zhàn)后,終于勝訴拿到了老干媽這一品牌,但是這個品牌拿的好艱辛,因此,商標注冊要及時,千萬別步貴州老干媽之后塵。
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現(xiàn)在每年又有近百萬的商標申請量,這么大量的商標,申請新的商標極容易與在先申請或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所以,您的商標一旦確定后,應盡快申請注冊,以免被別人申請在先或搶注,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作者:陶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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